关于开展2023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修订)》(川文理〔2021〕72 号)相关规定,音乐与演艺学院团总支拟评选表彰一批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名额

1.2023年度“四川文理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

2.2023年度“四川文理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

3.2023年度“四川文理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申报名额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所属团员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和“青春志愿”大学生志愿服务系列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在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参评团支部的,所属团员、团干部均须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和“志愿四川”系统,并及时更新;基础团务开展情况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规范体现;2023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为“四星级”或“五星级”2023年度曾被评为校级“优秀团组织生活”的所属团支部优先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原则上不推报毕业生团支部。

(二)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2.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热爱劳动、刻苦学习、崇尚实干,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3.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做到不信邪、不怕鬼、骨头硬,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

4.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带头站稳人民立场,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经常性参加“青春志愿”系列志愿服务活动,2023年度累计参与“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或“志愿四川”平台上发布的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加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崇德向善、严守纪律。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树立集体主义思想,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从未满28周岁的团员中评选,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参加评选。团龄应满2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4月30日),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不低于1年);2017年后入团的需有全国统一的团员发展编号,并在“智慧团建”系统完整录入。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载。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和“班团一体化”制度并取得显著成效。

4.作风上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树牢群众观点,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经常性参加“青春志愿”系列志愿服务活动,且2023年度累计参与“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或“志愿四川”平台上发布的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0小时。

5.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坚持担当实干,善于改革创新,勇于到艰苦环境和基层一线去担苦、担难、担重、担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专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4月30日)本人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且已在“智慧团建”系统注册并规范录入;其中,共青团员应在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严实标准各支部要在评选推报工作中提高政治站位,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优中选优听取所在团支部团员青年意见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对标定级、主题团日、推优入党工作情况及团员教育评议等次等信息,均依据“智慧团建”系统记载情况进行前置审核(不宜录入系统的组织、个人除外),不合格者不得推报参评。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不得同时申报,复审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相应名额、不再递补。

)坚持规范推报。务必认真填写申报材料,格式务必规范,内容务必准确、无错别字、语句通顺。如材料内容错误太多,撤销其评选资格。

各支部3月1712:00前电子版的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和附件6报送至各支部团支书处,团支书于3月17日班会前统一报送给班级辅导员。每项材料,务必按要求备注清楚文件名(例:班级+评选类别+姓名),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学校按照《学生奖励实施办法(修订)》(川文理〔2021〕72 号)执行,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附件1 申报名额分配表

   附件2  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附件3“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附件4 “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名单汇总表

           附件5 “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名单汇总表

           附件6 “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7   团员评议“优秀”等级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