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演艺学院团总支关于2023年团员教育评议结果的公示

       音乐与演艺学院各团支部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试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围绕“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五个方面,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团员教育评议,经学院团总支审核评议,现将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于12月27日前向学院唐老师反映,公示结果详见附件:

唐老师:15183576952

附件:音乐与演艺学院2023年团员教育评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