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十一”假期安全注意事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09月29日 文章点击数:3435 【打印】
根据“十一”放假安排的通知,今年“十一”节学校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共八天。为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教学系提前做好“十一”假期值班安排,并将值班安排向学生工作部(处)反馈一份
二、各教学系应教育学生离校前做好以下事项
1.整理好个人物品并放置有序,衣柜、抽屉、箱包上锁;
2.不要在寝室里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手机、手提电脑、首饰等妥善保管。电脑等物品不能带回家的,请公寓管理员代为保管;
3.自行车不要露天停放,一律停放在自行车棚,并上好锁;
4.拔下寝室内电器插头,关闭电源,确保消防安全;
5.最后一个离开寝室的同学,一定要关好门窗,务必将前、后门反锁;
6.学生返乡或出游前,要事先电话告知家长或亲友自己的去向。
三、学生旅途中注意事项
1.不要购买票贩子的车票,以免上当受骗;
2.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以免自身安全得不到保障;
3.乘坐车、船,行走要遵守交通规则,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4.在车站、码头人员密集的地方要提高警惕,保管好贵重物品,防止被扒窃;
5.出游时要结伴同行,搭乘有正规营运资格的车船。不到危险地带游玩,禁止到水库(湖、塘)游泳。
6.提前了解目的地的治安状况和风俗习惯,不要同当地居民发生冲突。
四、学生在家期间应注意的事项
1.遵纪守法,不要参与赌博和迷信活动;提倡文明,与人交往要礼貌、谦虚、友善,不盛气凌人,不妄自菲薄,体现出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2.走亲访友期间要注意交通安全;
3.放假期间用火、用电要注意防火和人身安全;
4.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禁止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和非法传销活动。
五、留校学生应注意的事项
1.服从统一安排,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2.寝室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蜡烛照明、不准卧床吸烟、不焚烧杂物、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外出或休息时,关好门窗,妥善存放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
4.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晚归和留宿校外人员;
5.校外活动注意交通安全,防盗、防骗;
6.合理安排时间,注意求职陷阱,外出家教、打工时务必注意交通及人身安全,不接受陌生人的饮料、食物、香烟等物品,谨防中奖、招工等诈骗信息;
7.不得在营业性歌舞厅、游戏室、网吧、水酒吧从事与身份不相宜的活动。
8.讲究卫生,不到校外无证摊点饮食、购物,防止传染性疾病或食物中毒。
9.不打架斗殴、偷窃、赌博、酗酒,不涉毒、吸毒、贩毒。
10.面临突发事件,要冷静、机智地处理,及时报警,不要义气用事,盲目冲动,导致事态扩大。一旦受到不法侵害,请及时报警,并和学院取得联系。
六、学生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大宗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贵重物品妥善保管,离寝时应拔掉电源插头,反锁防盗门。
学生工作部
2012-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