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演艺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的活动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6年03月26日 文章点击数:22 【打印】
各团支部:
根据学校《学生奖励实施办法(修订)》(川文理〔2021〕72 号)相关规定,我院决定开展2025年度“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1.必须是成立1年以上(包括1年)的青年志愿服务团队(包括服务队、服务站、服务中心、志愿者分会、志愿社团等)或是为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等公益性活动提供临时性、突击性志愿服务的集体;
2.组织机构完善,管理规范,成员精神风貌好,服务热情高,凝聚力强;
3.志愿服务集体人均志愿服务时长在15小时以上,发布志愿服务项目100项以上(以“志愿云”或“志愿四川”平台为准),成员志愿服务积极性高,服务效果好。
4.团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与专业特色相结合的志愿服务活动,服务质量高,活动反响好。
(二)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未受过纪律处分(含通报批评);
3.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志愿服务时间较长、业绩突出、事迹感人;
4.以“雷锋”为榜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在2025年度参与志愿服务项目5个以上,志愿服务时长累计30小时以上(以“志愿云”或“志愿四川”平台的数据为准,并附系统截图证明)。
二、申报名额
全院统一遴选18名
三、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材料,以团支部为单位,于2026年3月31日12点前将附件1和附件2发送给院学生会社会实践部许国豪(QQ邮箱: 1098306378@qq.com),发送的邮件务必按如下格式进行备注:团支部名称+姓名。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附加1.优秀青年志愿者申请表
附加2.优秀青年志愿者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