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6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学院新闻 >>通知公告>>正文

音乐与演艺学院关于2026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服务指南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5年10月29日 文章点击数:347 【打印】

为贯彻落实《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关于做好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求职补贴申报流程,确保2026届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在202512底前全部发放到位,特制定服务指南如下:

一、补贴对象。学籍在四川省内高校(含技工院校)的2026年毕业的低保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每人1500元。

三、办理时间。113日前,各完成符合条件人员的资料收集、填写申请汇总表和申请审批表,并经高校公示后在11下旬依次送市教育局、市就业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核12月底,市财政局向高校拨付符合人员补贴资金,高校及时将补贴资金划入学生本人行账户。

四、审核流程。

由毕业生所在班级班长收集符合条件人员申报资料,填报《达州市2026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达州市2026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审批》报送学院审核无误后,上报学校。再依次送市教育局、市就业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由市财政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高校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由各高校划入学生本人银行账户。

五、申报资料

(一)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交资料

学生证(学籍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需户口簿首页、享受低保人员页、学生本人页,享受低保人员若非学生直系亲属,则需要学生和享受低保人员在同一户口簿上);城乡低保家庭证明材料(如:低保证复印件、近半年领取低保银行流水)。

(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提交资料

由申报毕业生本人提供生源地或户籍地街道(镇)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及以上人社或就业服务部门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明确注明毕业生为零就业家庭成员。补贴申报时(申报学年当年及毕业年度)处于“零就业家庭”认定有效期或证明出具当时状态须为“零就业家庭”认定有效状态。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提交资料

学生证(学籍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系统标注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截图(街道或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盖章,且明确注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字样,不得以模糊化用语代替);

(四)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提交资料

学生证(学籍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人员认定材料。

(五)残疾毕业生提交资料

学生证(学籍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

(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交资料

学生证(学籍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材料(如:贷款合同复印件)。

六、资料提交

由毕业生所在班级班长收集符合条件人员申报资料填报电子版《达州市2026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2《达州市2026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审批》(附件1)于202511311:00前将电子版汇总表发至QQ2391337037所有证明材料以班级排序+类别排序的形式收集好后以班级为单位交到1024办公室余老师。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评选。

附件一:大学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批量导入表

附件二:202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20251029

 

版权所有 @ 2017 四川文理学院音乐与演艺学院 |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 | ICP备案号:蜀ICP备06020089号-1 、网警备案号:5117000300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