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3年09月01日 文章点击数:5375 【打印】
根据学校通知,现将评定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二、评定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综合测评成绩优良,申请学期内初次成绩无不及格科目。
(五)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各种活动和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且表现优良。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评定
1、未办理学籍注册手续的(拖欠学费、教材费、住宿费的)。
2、留降级、专升本、复学学生未满一年。
3、保留入学资格的。
4、在休学期间的。
5、在保留学籍期间的。
四、评定等级及资助标准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2000元;
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500元;
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
各班评定人数见《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五、评定程序及时间
(一)9月6日前,学生向其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包括政治思想、学习成绩、平均排名、发表文章、科研状况,申请奖学金等级等方面情况。未提交书面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9月13日前,各班成立由辅导员、班委干部和学生代表(不少于3名)组成评定小组,根据申请学生上述方面的综合表现(其中,平均排名=学习成绩*95%+量化成绩*5%),评选出优秀奖学金候选人并在班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班级为单位,将《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档)上报学院。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珂君老师
工作QQ:805503284
附件1.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