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演艺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推优入党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2年09月28日 文章点击数:3651 【打印】
各班团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推优工作的通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
1、入党积极分子
2、发展对象
二、“推优”条件
(一)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当向所在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已满6个月。团组织向党组织的推荐发展对象,应当在入党积极分子中推荐,通过党校学习成绩合格且培养考察满1年。
因后续还有较长时间的培养、考察、发展等原因,原则上本次入党积极分子从二、三年级推荐产生。
(二)推荐对象应年满18周岁,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三)道德品质优良,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上一学年内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含通报批评);
(四)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良好;
(五)密切联系群众,热心帮助他人,与同学相处融洽,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六)无任何宗教信仰;
(七)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八)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积极参加完成“青年大学习”和“第二课堂成绩单”,在团员青年中起到表率作用;
(九)在同等条件下,凡属下列情况者,可优先推荐:
1.获国家、省级表彰的先进个人;
2.入选“青马工程”的学员(“青马工程”学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期间参加的理论学习、社会实践等课程应当计入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材料中);
3.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团员;
4.在学校各级各类学生组织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成绩突出的团员;
5.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各类竞赛、比赛活动,为校院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团员;
6.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
7.退役军人复学,在校表现良好的团员。
三、“推优”原则
1.“推优”工作以各班团支部为单位,辅导员是第一责任人。团支部委员原则上由团支书、班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委员组成(总人数应为奇数),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
2.若支委成员中本次成为被推荐对象,则涉及本人讨论时应予以回避。
3.如发现推荐环节存在弄虚作假,取消其“推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取消名额不再追加;
4.对已推荐对象,进一步跟踪考察,了解推荐后的表现,如发现问题,取消推荐资格。
四、“推优”流程
辅导员召集推优大会,分别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推荐。大会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大会情况详细、客观记录到《团支部工作手册》,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组织生活-团员大会”栏。
(一)入党积极分子
各班按照学院提供的《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名额分配表》《递交入党申请书已满六个月人员名单》(附件1、2),直选产生推荐人选。具体流程:
1、自愿报名。拟参加推优的团员,向班级团支书报名。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团支委按照推优条件,严格审查报名者的推优资格。审查通过的,确定为候选人。
3、自我陈述。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收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民主测评。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投票方式:对候选人分开、逐一进行投票、计票。投票分为赞成、反对、弃权三种类型。
5.组织考察。赞成人数超过投票人数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在充分征求辅导员意见后,团支部委员会提出推荐人选。
6、班级公示。推荐结果班级范围内公示2天。
7、填写表格。被推荐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附件3,正反面打印,表中个人信息部分可电脑填写,但签名处需本人手写)和《入党积极分子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4)。辅导员、团支书签字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报送。
(二)发展对象
各班对学院提供的《已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人员名单》(附件5)进行民主评议,学院统一遴选产生。具体流程:
1、自愿报名。拟参加推优的入党积极分子,向班级团支书报名。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团支委严格筛查报名人员的推优资格,确定候选人。
3、自我陈述。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收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民主测评。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投票方式:对候选人分开、逐一进行投票、计票。投票分为赞成、反对、弃权三种类型。
5.组织考察。赞成人数超过投票人数半数以上的候选人,纳入学院统一遴选名单。
6.填写表格。参加遴选的人员如实填写《发展对象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附加6),辅导员、团支书签字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报送。
五、材料上报
各班于10月1日前将下列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学院组织部李庆龄(邮箱2242294296@qq.com,联系电话:15181493927)。邮件标题:班级+推优名单,示例:19级5班推优名单。
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附件2:递交入党申请书人员名单
附件3: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附件4:入党积极分子基本信息汇总表
附件5:已确立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附件6:发展对象推荐表
附件7:党员发展对象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表
附件7:党员发展对象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