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杨雅斐等同学通报批评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2年04月19日 文章点击数:3532 【打印】
2022年清明节假期前后14天内,部分同学违背中央和省、市、校的疫情防控政策,违反学校和学院“非必要不出省、不离达,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要按程序严格履行外出审批报备和请销假手续”的硬性要求,未请假私自离开达州;亦有个别同学私自前往非请假目的地;邵玉、董新侨和王淋三位同学校园内私挖竹笋,破坏校园绿化环境,当场被保卫人员挡获。
为教育本人、警示他人、彰显公平,根据《四川文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下列违纪同学院内通报批评处分,建议班级取消本学年度奖优评先资格。
如本人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自本日起10日内,向学院学工办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凭据(请假条、辅导员出具的书面情况说明)。
附:违纪学生名单
2019级1班
杨雅斐
2019级2班
陈佳炜 李文佳 李淽涵 马晓玉 邢伟娜
2019级3班
王中杰 向泉林 王宏转 孙浩天 张 昊 杨蕙欣
2019级4班
杜 欢 雷靓卿 李 延 申契科 王 毅 杨 曦
2019级5班
郭 茜 黄晓琴 刘 著 任俊清 唐雯雯 吴丽娟 杨志广
2019级6班
史丹妮 彭思淼 罗铁娇 黄倩茹
2020级1班
李宏伟 涂 伟 刘 净(私自前往非请假目的地)
2020级2班
余 傲 朱欣悦 王 淋(破坏校园绿化环境)
2020级3班
游学青 董新侨(破坏校园绿化环境)
2020级4班
卢慧敏 周 航
2020级5班
李奇峰 杨 松 邵 玉(破坏校园绿化环境)
2020级6班
廖 雯
2021级1班
代文秀 古皓予
2021级2班
陈 丽 杨玉鹏 邹 杰
2021级3班
黄兵元 赵 颜 周佳妮
2021级5班
万宜林 李浩森
2021级6班
谢思瑶 吴智鑫 谢佳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