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学校第九届“十佳青年学生”的公示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0年04月03日 文章点击数:4115 【打印】
根据《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九届“十佳青年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经个人报名、团总支审核和学院研究,拟推荐秦治仙、肖智元两位同学参加学校第九届“十佳青年学生”评选。现将推荐对象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院团总支或校团委反映。
校团委电话:17828894333
学院电话:18123198821 邮箱:1228408637@qq.com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