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学生活动 当前位置:首页>>学生工作 >>学生活动>>正文

诚信考试 ,拒绝作弊------致音乐与演艺学院全体同学倡议书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4年12月24日 文章点击数:3630 【打印】

亲爱的同学们:
   期末考试是对大家一学期以来学习效果的一次系统检阅,也是对大家遵纪意识、诚信意识的一次集中检查。考风、考纪如何,事关系风,事关学风,关系重大,须予以高度重视。为此,音乐与演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向大家发出“诚信考试,拒绝作弊”的倡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端正考试态度。考试作弊,于院于己都不利。古语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大家必须认清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考试作弊不仅是对自己能力的否定和蔑视,更是对我院学术风气的亵渎,作弊者不仅会丢掉学位,更会丢掉人格中的诚信品质。
二、抛弃侥幸和投机心理。希望大家详读《学生手册》中对考试违纪的处分条例,奉劝心存侥幸者切勿以博弈之心态挑战学校惩处考试作弊之决心,万不可拿个人名誉与前途开玩笑。
三、珍惜宝贵时间,认真抓好复习。与其考试时手忙脚乱、懊悔不已,不如现在就以一个平和而积极的心态,抓紧分秒时间,系统复习所学知识,做好充足的准备。
四、严格自律,不剽窃,不抄袭,真实独立地完成答卷;相互监督,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考试氛围。
五、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当诚信考生。
 “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则不立”。树道德之新风,立诚信之根基,做诚信考生,做文明公民,是当代青年义不容辞的责任。衷心希望大家能用扎实的知识,坚强的意志,求真的态度向自己、向学校、向父母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衷心预祝全院学子能在期末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音乐与演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版权所有 @ 2017 四川文理学院音乐与演艺学院 |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 | ICP备案号:蜀ICP备06020089号-1 、网警备案号:5117000300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