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2年(下)自学考试毕业证的通知

   

自学考试考生: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工作安排并结合我院实际,现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2年下半年毕业证书申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严格按照规定完成申办工作。
    一、申办条件:
    1.按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考完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在同一考号下);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它教学实验、实践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申请办理自考本科毕业证书:
    1.申请对象:参加2012年10月考试后全部课程均合格的考生。
    2.申请时间:2012年11月27日——2012年11月30日。
    3.申请时需上报的材料:
   (1)专科毕业证书    (2)身份证   (3)准考证   (4)毕业申请表(在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网页下载附件 毕业申请表.doc) 
   (5)毕业生鉴定表
     注:①申请者需提交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通过后退还原件,留复印件;
         ②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准考证需缩小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③申请者需在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空白处签写本人姓名及交件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