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

   教思政厅[201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
    随着各高校相继开学,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加大校园业务力度。部分不良网贷平台通过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超前消费甚至为此背上高利贷。各地各高校要利用秋季开学一段时间,面向广大学生,特别是大学新生集中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专项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校园网贷教育引导工作。开展主题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选树勤俭节约、自立自强方面的先进典型,大力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环境,帮助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培养勤俭意识,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引导学生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帮助学生制订消费计划,合理安排生活支出,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勤工俭学。加强日常排查,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高校宣传、财务、网络、保卫等部门要密切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园内的拓展情况。高校辅导员、班主任、党员骨干队伍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对排查中发现的已经参与网络借贷的学生,要及时做好帮扶引导工作。
    二、做好校园网贷风险防范工作。增强防范意识,将防范校园不良网贷作为学生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利用校园网站、校园广播、“两微一端”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全方位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加强警示教育。提升防范能力,教育引导新生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对于推销的网贷产品,切勿盲目信任,尤其警惕熟人推销,增强学生对网贷业务甄别、抵制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普及信贷知识,会同金融机构、网贷监管机构、网络安全等部门组织举办报告会、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普及金融信贷和网络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三、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精准帮扶工作。加强资助宣传,切实提高奖助学金及相关贷款政策宣传的广泛性和有效性,使那些需要资助,特别是在学费、生活费等方面有保障性需求的学生,都能够明了政策、清楚办理流程。完善资助体系,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科学管理和制度支撑,建立健全既有共性需求、又能体现个体差异的资助体系,充分挖掘校内外资源,筹集专项基金,满足学生拓展学习、创新创业等发展性需求。拓展资助渠道,积极探索建设和发展校园社区银行,为学生提供渠道畅通、手续便捷、利率合理的金融借贷服务,满足学生临时性需求。
    各地各高校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本地本校工作具体落实,及时将工作中的相关经验做法报送我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9月26日